竹木防霉剂

竹木防霉剂

是用于竹木材防腐防霉防蛀的防霉剂。可以采用浸泡的方法处理,竹木处理后表面无沉淀物,色泽均匀。处理后木材能达到良好的防霉效果。它有助于木材内外免受细菌虫腐烂的侵害和降解而产生的腐烂、变质和腐臭。本产品已通过TUV环保认证,不含酚类和其它重金属有害物质,防效期长一般可以达到5年以上不腐烂、使用方便、安全可靠等优点。
二、化学性能:
外观 淡黄色液体
成分 有机硅铜季铵盐
气味 略带刺激性味道
调配比例 1:50(1公斤配50公斤水)防霉周期潮湿情况下可保持280天
抗微生物处理剂之特色
˙ 本品属于非释放型的处理剂,不渗失、不游移,也不为微生物所消耗,可赋予质表面优越的耐久性。
˙ 以特殊的机械式杀菌,不会发生抗药性现象(有别于一般溶出型以化学式杀菌,会有抗药性现象发生)。
三、使用范围:
可被钟混配入有机和无机配方中,它也可被用于有机和无机质的处理。可广泛用于容易发霉蓝变的原生类木材以及藤草编制类产品,竹制工艺品、家具等。例如:榉木、松木、桦木、桃木、柳木、杉木、橡木、实木家具,竹条、竹编制品等制品的防虫、防霉变。
四、使用方法:
A. 为保证竹、木、藤、草及其制品处理后的防霉防虫效果,用浸渍应使竹、木、藤、草及其制品在浸渍后增重大约5—10分钟)。备注:浸泡液体按照1:50的配制工作液。
B. 竹、木、藤、草及其制品全部浸入配好的药水中(勿露出水面),达到增重15%-20%后,取出滴干药水,风干或晒干后包装入库。
C. 钟在竹、木、藤、草及其制品表面用毛刷刷上一层。
D. 本产品制备的药水性质稳定,可反复使用,不必废弃。但药液不能浸没竹木制品时应及时添加药液,补充药液按更高的比例配制。
E. 表面涂喷光油的竹、木、藤、草及其制品,经以上处理后,在光油里添加,效果更为显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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